教务部

关于在2018年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8-10-22浏览:

各系

根据山科大教字[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实际,现将济南校区2018年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导航计划的为2018年来我校区工作的青年教师以及在以前导航计划中应参加而未参加的青年教师。

二、各系要按照山科大教字[2005]12号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每一位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全过程,包括:备课,授课,教案的书写,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应用,作业的批改,课后的答疑辅导,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青年教师熟练掌握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有所进步。除有组织听课以外,每位青年教师每学期要自行随机听课,听课次数不少于5次,听课对象包括:教学名师、讲课比赛获奖者、同行专家等,青年教师也可以互相听课,课后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时间安排:

1、请各系(部)于1023下午16点前将青年教师名单、对应的指导教师名单等报教科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电话:58863179,电子邮箱:jkbjxk@163.com)。

11月1日上午11点前,各系(部)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划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科部教学科12月27日上午11点前,各系(部)将参加导航的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本、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科部教学科

2、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全过程跟踪指导:201810月至20187月份,由各系组织。

4、观摩教学及随机听课:201810月至20197月,由系组织,参加导航的青年教师如无课程安排必须参加每学期校区组织的公开课及观摩课的学习,并做好听课记录和心得体会。教科部将在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向各系通报听课人员情况。除公开课、观摩课外。其余形式的听课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

四、指导教师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每个学期初需针对青年教师的特点制定指导计划,每个学期末需写出工作总结,各系要对指导教师的整个指导过程进行检查落实,教科部进行抽查;校区将为参加导航的青年教师配发听课记录本,青年教师要将年内参加导航活动的全部记录以及心得体会写在校区发的听课记录本上,教科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上检查内容将作为指导教师年终工作量补贴发放的依据。导航计划结束后,所有教师的听课记录本全部上交,校区将作为教师档案进行保存。

五、未尽事宜以山科大教字[2005]12号文件为准。

 

 

             教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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