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教司发布了《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46家企业支持项目14576项。现予以公布(项目简介见附件)。
因各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不一致,要求:
1.申报材料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须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10日将材料交教科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教科部教学科邮箱;
2.申报材料不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向相关项目支持公司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教科部教学科邮箱,进行备案,以便对项目进行管理。
联系人:范明芳、李金兰
电 话:58863179
Email :jkbjxk@163.com
教 科 部
2018年5月11日
共1个相关附件文件:
1、附件:2018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xls(851456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