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再次提醒

发布人:时间:2020-06-01浏览:

校区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通知要求,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受疫情影响,根据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关于错峰办理的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在4月16日至4月30日这一专属时间段集中办理。财务部已专门就此发过通知,现仍有部分老师未进行个税汇算清缴,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汇算清缴,以免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综合所得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都需要进行申报,个人可以在个税APP中进行查询)。

    申请退税是权利,可以放弃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纳税人需要补税,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补税的老师请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的加收滞纳金。放弃退税的也需要进行一遍流程,最后选择【放弃退税】,不能直接放弃填写。

     

济南校区财务部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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