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各项收入合规合法,财务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入收费政策。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须严格按各级各类文件和政策执行收入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使用自制或自行购买的收据、白条收费,严禁不开收据收费,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依照相关财经纪律和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填写《收入(费)情况自查表》,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区财务部(西办公楼336,联系电话:63100,侯老师),电子版发送至财务部侯雨欣办公系统邮箱。
三、各部门单位须高度重视收入收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组织收入收费,不得擅自收费、乱收费,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收入(费)情况自查表
济南校区财务部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