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您好!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您及时享受专项扣除政策,特提醒您请关注以下事项:(1)如您2020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并需在2021年继续享受,请及时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扣除年度“2021”,如相关扣除信息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可选择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依法修正后提交。(2)如您2020年未填写过但2021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请您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如实填报。截止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如果您不进行确认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济南校区财务部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