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党委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3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2.3.1工作职责
(1)对大型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管理和监测,注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
(2)编制大型活动应急工作预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力度,掌握活动实时进展,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4)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3.2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和相关单位
2.4突发事件单位应急工作小组
2.4.1工作职责
(1)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3)收集上报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4)负责处置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事件;
(5)负责配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
2.4.2组成人员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3.运行机制
学校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1预防
(1)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及时排查、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定期开展
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3.2预警
学校按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公告、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方式。
3.3应急处置
3.3.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要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3.3.2事件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单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的,要随时进行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必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3.3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3.4处置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由领导小组召集专项应急工作小组或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启动应急响应。
专项应急工作小组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并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事件性质、等级,提出报告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报告驻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
事件处置结束,领导小组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向驻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4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学校统一发布。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根据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3.5恢复与重建
3.5.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学校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驻地政府寻求援助。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做好各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5.2社会救助
校工会负责社会、个人或者国内外机构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与监督。
3.5.3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学校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并实施灾后重建秩序的计划。
4.应急保障
4.1队伍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小组、相关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2物资保障
资产管理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协调。采用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物资信息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第一时间调用。
4.3基本生活保障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4医疗卫生保障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组建医疗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寻求社会卫生力量援助。
4.5交通运输保障
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完善紧急情况校内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6治安维护
保卫处负责对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校园秩序。
4.7应急场所
保卫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明确校内应急场所和疏散线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应急工作小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各应急工作小组要定期宣传应急法规和应急处理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队伍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和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附则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快速消除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的损害,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
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生伤亡、重特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学校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校园群体事件。主要指罢课、罢餐、集会、游行、示威、民族冲突等影响学校稳定的群体事件。
(2)校园涉外事件。主要指在校生与外国留学生之间发生的影响到校园稳定或涉及外事方面的事件。
(3)校园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灾、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故障事故等。
(4)校园治安事件。打架斗殴、偷盗、砸抢等刑事或治安案件。
(5)学生个体事件。主要指学生个体离校出走、重大疾病、突然死亡、自伤自杀等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超出事发学院或单位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运作,维护稳定。
1.6总体要求
问题苗头发现得早,影响范围控制得住,事件处置解决得好。
2.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学生工作处、党委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团委、
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2应急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工作演练;
(3)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4)完成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防
(1)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团委要加强对全校学生工作
的指导,做好日常性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畅通与学生沟通的渠道,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2)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学生工作信息调研,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要坚持学生工作信息报送、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辅导员进宿舍进课堂、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等制度;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学生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帮助学生排忧解难,严防出现突发事件。
(3)各学院、各部门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
学校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发现或掌握有关涉及学生人身财产、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且认为有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3.2.1预警发布
由应急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3.2.2发布内容和形式
(1)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及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2)发布形式: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经同意后发布。
3.2.3预警响应
(1)实行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及时通过网站、广播、短信等渠道宣传防范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学生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3.2.4预警解除
应急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应急处置
3.3.1信息报告
3.3.1.1报告时限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院或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初报后3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续报,随后随时续报。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确保全程跟踪续报工作。应急工作小组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续报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3.1.2报告内容
初报信息时,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破坏程度等信息,并不得遗漏。
续报信息时,要包括事态发展趋势(含媒体记者到场、舆情
等情况)、现场采取的措施、对应急工作小组指示落实情况、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工作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同时,还要报告以下内容:事件起因及背景、性质判断、影响程度评估等,现场采取措施、事件发展态势、是否会发生次生灾害、是否需要疏散学生等,现场负责人和信息报告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要素报全。要把涉事学生的姓名、性别、专业、学院、民族、生源地、家庭基本情况等要素报全。要将第一时间掌握的学生在心理、人际交往、近期情绪表现等情况进行报告。要将在第一时间发现的现场可疑物品、可疑人员等信息进行报告,要将在第一时间对现场相关物品的固定情况进行报告。对上述因客观原因尚未核对、落实的要素,要说明情况,并做到一旦掌握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续报工作要求随时报告。终报信息时,要说明事件处置结束时间、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总结评估情况和经验教训。
3.3.2先期处置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学院或事发单位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成立事件处置临时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迅速处置,专人负责,分工协作。
3.3.3应急响应
接到学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由应急工作小组视情况进行处置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旦启动应急响应,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事件的处置方案、工作分工等事项,对事件处置工作做出部署,由应急工作小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学院、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3.3.4应急处置措施
3.3.4.1校园群体事件
(1)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相关学院发现情况或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刻分别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做好跟踪监控工作,把影响范围尽量控制在校园内,并做好防范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工作。
(2)学生所在学院应首先向事件相关学生讲解政策,强调纪律,正确引导,化解矛盾。
(3)如突发事件已经发生,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引起事件发生的相关责任单位等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4)当学生大规模聚集,可能在校园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保卫处应迅速与地方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学生提出到校外游行时,保卫处应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未经批准,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校外游行活动一经批准,学生工作干部要贴近指挥,严格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进,防止游行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严防被不法分子参与、利用和破坏。
(6)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加强对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稳定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及时总结,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3.4.2校园涉外事件
(1)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学院及相关学院发现情况或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刻分别组织学生工作干部等人员做好跟踪监控工作,防范事态进一步扩大。
(2)相关部门、单位的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局势,避免影响扩大,并迅速向应急工作小组汇报。
(3)国际交流学院和相关学院分头做好工作,了解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3.3.4.3校园安全事故
(1)出现火灾、交通肇事、设施设备伤人等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安全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刻向有关人员报告。
(2)先期到达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协助事故所在单位研究救护方案。
(3)需要报警的,根据事故性质立刻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和校外报警电话,并保护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发生火灾的,各楼宇值守人员和先期到达人员应立即展开灭火自救,打开所有疏散通道,组织楼内人员有序撤离,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4)事故所在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各学院根据应急工作小组安排,召开学生干部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学生思想稳定。
3.3.4.4校园治安事件
(1)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及相关学院发现情况或接到信息后,学生所在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及有关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要及时平息事态,疏散无关人员,控制局面,避免冲突升级,按规定报警,保护现场。
(2)若有人员受到伤害,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护,并视情况拨打急救电话。
(3)以保卫处为主调查事件原因,如有必要,经应急工作小组同意,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相关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当事学生的处理工作。
3.3.4.5学生个体事件
(1)发生学生个体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知情人要立刻向学生所在学院报告,学生工作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启动情况调查、联系家长和协助家长查找等工作,超过24小时没有音讯的,要及时与保卫处联系;超过48小时的,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出现重大情况的要立即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2)学生发生较大疾病、伤亡等重大意外事故的,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立即通知救护人员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视情况及时将信息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3)学生所在学院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安排学生家长到校外住宿,协助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4)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伤亡学生的赔偿或抚恤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按照应急工作小组的要求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学生所在单位为主进行。
(5)一旦学生家长在事件过程中发生过激行为或出现静坐、示威等现象,保卫处要及时控制局面,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并做好管控工作;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按有关规定依法果断处置,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3.4.6其他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流程
本预案未明确规定的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参照有关事件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3.3.5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小组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3.4善后处置
(1)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国际交流学院和各学院继续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消除学生的恐慌心理,稳定学生思想情绪,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2)视情况对学生所在班级、学习或生活接触密集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干预,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的规定处置。
(3)教务处妥善做好学生学籍处理、复课准备等工作,对突发事件后的教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4)应急工作小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
3.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1)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2)根据应急工作小组要求,要对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处置情况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等要加强对校内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体的管控,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为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应急保障
4.1队伍保障
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学生工作系统、事发单位工作人员为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的骨干和主力军。如有必要,动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应急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
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学校所在地政府、社会团体等的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与帮助。
4.2财力保障
财务处负责保障处置学生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医疗卫生保障
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如有必要联系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请求协助。
4.4交通运输保障
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安排、调度。保卫处负责确保校内运输路线安全、畅通,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5治安维护
保卫处负责现场治安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扰乱现场治安、干扰阻挠事件处置的人员,如有必要,可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学校秩序。
5.责任与奖惩
(1)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学生突发事件情况或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使突发事件发生或在发生突发事件后,麻痹大意,工作疏忽,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3)对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科大学字〔2008〕101号)同时废止。
山东科技大学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火灾发生、降低火灾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1.3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决策科学,协调有度,行动果断,保障有力。
2.组织机构
2.1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2.1.1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保卫处、党委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
工会、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基建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总公司、科技产业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1.2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演练;
(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4)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应急行动组
工作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灭火、疏散引导、防护救护、警戒、信息等六个行动组。
2.2.1协调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分管负责人,失火单位安全责任人
成员:失火区域有关单位安全责任人,校110值班班长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的联络协调和组织调度
2.2.2灭火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负责人
成员:志愿消防队员、失火区域安保人员和水电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扑救和人员、物资的抢救
2.2.3疏散引导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负责人,失火区域安全责任人
成员:有关单位疏散引导人员
职责:负责引导被困人员安全疏散
2.2.4防护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医护人员、失火单位负责人和现场教职工
职责:负责火灾现场伤员的医疗救助
2.2.5警戒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负责人
成员:校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火灾现场警戒、秩序维持和救援通道疏通工作
2.2.6信息组
组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和有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火灾现场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关注
网络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拟定上报材料
3.应急机制
3.1火灾预防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师生员工增强防火意识、丰富火灾扑救和自救逃生知识;要不断提升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消除能力,定期组织检查整改,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3.2报警
(1)火警电话:119,学校报警电话:86057110
(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3)报警人应根据火势情况,选择适当的报警方式。如火势不大,未发现浓烟,应拨打86057110报警;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拨打86057110报警;如发现有人受伤,还应视伤情拨打校医院急救电话(86057772)或120急救电话。
3.3接警
(1)86057110接警员应问清起火的准确位置、燃烧物质、
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等,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所有信息。
(2)接到报警后,接警员应立即向协调联络组长报告,并通知失火单位安全责任人。
(3)协调联络组应立即随同灭火行动组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处置。
(3)如果火势较大且已拨打119报警,协调联络组长应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并安排专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4)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各行动组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4火灾扑救
(1)发现火灾后,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进
行初期火灾的扑救,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并对可能导致火势扩大或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重要的文件档案进行紧急抢救和疏散。
(2)灭火行动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灭火设施赶赴火
场,详细了解火灾情况,组织现场人员有计划地展开灭火自救工作。
(3)立即切断火场的非消防电源,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确认灭火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转。
(4)消防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听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协助进行灭火。
(5)接到撤离命令后,灭火行动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疏散,一并撤离火灾现场。
3.5应急疏散
(1)疏散引导组应立即了解火场情况,做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决定,向工作小组报告。
(2)疏散引导组组长发布应急疏散指令,宣布疏散顺序:
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告知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告知不需疏散或按计划未到疏散顺序的人员保持镇定。
(3)接到疏散指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携带应急灯、手电筒等照明设备,引导本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到疏散集结地,认真检查每个房间,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4)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要沉着冷静,按命令依次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进行帮助和安抚,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5)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尽早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3.6防护救护
(1)接到命令后,防护救护组长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携带医疗救护设施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2)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联系医院接纳救助伤员。
(3)组长应保持与工作小组的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报告现场的有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火灾现场人员应全力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3.7信息报告
信息组将收集、整理、汇总的有关信息和拟定的报告材料,经工作组审核后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7.1事件报告
发生火灾后,失火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应急工作小组。确认火灾发生后,工作小组应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火灾扑救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时,要随时进行续报。火灾扑灭后,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7.2报告内容
火灾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8火场警戒
(1)警戒组接到命令后,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维持秩序,阻止围观和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不良人员趁火打劫。
(2)疏通校内救援通道,确保校内交通畅通。
3.9应急结束
(1)经公安消防队确认火灾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后,工作小组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报告。
(2)失火单位协助工作小组做好火灾损失的统计及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联络协调组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4)工作小组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终报材料,提出表扬和责任追究建议。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1)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安全负责人和所辖所有区域的安全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
(2)学校所有安全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应急行动组成员都应熟知火灾发生后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能够做到处惊不乱,有序处置。
(3)各行动组长要注重队伍建设,确保人员数量,提高业
务能力。特别是灭火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灭火和抢救训练,锻炼和提高实战能力,并保证接到命令后能迅速集结。
(4)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处置能力。
(5)学校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在本区域发生火灾后,自然成为疏散引导组组长,应熟悉所辖区域、相邻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和周边环境情况,在引导疏散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6)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组建志愿消防队,在发生火灾后应加入灭火组参加扑救工作。
(7)各学院辅导员应参加本学院学生的应急疏散引导工作。
(8)有关部门应保存好学校建筑施工图纸备用;水电管理人员应参加灭火组的工作。
4.2应急物资保障
(1)协调联络组是消防应急的联络中枢,应具备随时掌现场情况、迅速下达处置命令、有效协调各组工作的能力。为确保联络畅通,应提前编制消防应急通讯录,备齐应急通讯设备。
(2)保卫处消防科负责建筑物外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正常使用状态;要做好消防器材和救护救助设施的储备工作,保证火灾扑救的物资供应。
(3)防护救助组应注意研究火灾可能造成的伤害类型和治疗方法,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设施,以备不时之需。
(4)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所辖责任区的实际,正确配置灭火器材,保证足量、有效、可用。
(5)学校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在本区域发生火灾后,担任疏散引导组组长,在引导疏散过程中应发挥关键作用。要做好所辖辖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本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畅通和应急指示标识完好有效。
(6)财务处、资产处应确保应急经费和应急物资的筹集。
5.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科技大学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校安管字〔2014〕1号)同时废止。
山东科技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轻或者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职业中毒等)、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不在校园内蔓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妥当处置。
(4)依靠科学、通力合作。应急事件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规范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要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防控与处置工作。
2.1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医院)、党委学校办公室、
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科技产业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2工作职责
(1)修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卫能力;
(4)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现师生员工出现早期症状,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5)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学校教室、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及安全;
(7)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做好对伤员、传染病人和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救治、隔离治疗等工作。
(8)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防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
校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食堂、教学与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加投入,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相关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互联网及校园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应对能力;
(3)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倡导和组织师生员工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5)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杜绝或减少事故隐患。
3.2监测、预警和报告
3.2.1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院指定专人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对可疑事件要分析研判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地区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发展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报送信息;
(2)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单位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3.3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必要时在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指示和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3.1传染病
3.3.1.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驻地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校内疫情通报。
(2)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要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3.3.1.2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驻地发生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3.1.3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驻地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学生和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单位请假,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出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并进行跟踪预防。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进行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2)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举办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3)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所进行每日消毒、通风换气。
(4)每日公布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3.1.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鼠疫及肺炭疽等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互联网学习、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师生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员工健康和自我防护能力,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3.3.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有关部门。
(2)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并协助救治。
(3)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配合卫生、食药管理、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3.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根据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调查。
(2)及时将伤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危害,防止事态扩大。
(4)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4.保障措施
4.1人力资源保障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4.2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计划、演练评估和相关资料及时存档。
5.2预案管理
(1)本预案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抓好实施。
(2)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3)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5.3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应急工作中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6.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科技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科大综字〔2008〕25号)同时废止。
山东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公众利益。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及《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以预见的、可能或已对学校师生员工权益和学校安全稳定产生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网络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学校和师生权益遭受损害。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党委学校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基建处、保卫处和相关单位
2.2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通过与校内外网络信息安全组织交流,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向校园网用户发布;
(3)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实时监测机制,对校园网核心设备及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4)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5)负责组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并组织培训和预案演练;
(6)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类型、级别划分
3.1类型划分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划分为网络运行安全突发事件和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网络运行安全突发事件是指事故灾难或人为破坏造成网络基础设施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网络信息进行有目的或有组织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歪曲事理的不良活动或违法活动。
3.2级别划分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分为三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一般)。I级(特别重大):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大规模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学校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件。II级(重大):造成部分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学校造成一定损害的突发事件。III级(一般):造成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损害,对广大师生权益和学校利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由学校处置的突发事件。
4.运行机制
4.1预防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确保数据中心机房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和制冷系统。
(2)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甚至冗余硬件设备;落实数据备份机制;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及系统安全补丁。
(3)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和防范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和专业设备对校园网及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防范网络攻击,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传播。
(4)对校园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4.2应急处置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报告。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寻求上级或有关部门协助。
4.2.1网络和主机系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核心设备和重要主机系统发生故障后,网络和系统管理员立即定位故障设备,分析故障原因,并按设备维护操作规程进行修复。
(2)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启动备用设备,调用备份数据,恢复网络和系统运行,并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联系相关厂商维修。
(3)故障设备修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差别,由相关系统管理员补录数据,重新备份完整数据,并写出故障分析报告。
4.2.2网络被非法入侵和攻击事件应急处置
(1)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攻击)、网页内容被篡改,信息系统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工作小组。
(2)接到报告后,网络系统管理员立即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过滤规则,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保存入侵记录备查。
(3)网络与信息中心及时清理系统、调整主机系统本身和防火墙系统的设置,降低攻击带来的危害,尽力将系统和网络恢复正常,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支援。
(4)网络与信息中心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备案。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进一步分析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检查其它系统是否也存在导致类似安全问题的漏洞,若存在,应尽快进行修补。
4.2.3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1)加强对网络信息监控,在学校网站中发现有危害国家
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非法信息时,保留证据后立即删除,如不能删除的应切断信息源的网络连接。
(2)在互联网上的网站、贴吧、论坛、微博、微信、QQ群中发现有恶意攻击、诋毁或虚假报道学校信息时,应通过正常渠道积极正面回复,消除负面影响。
(3)清理非法和不良信息后,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分析,找出不良信息来源,并形成事件报告。
4.3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问题,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5.宣传教育与培训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1)定期开展全校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实战能力。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
工作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总结分析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2预案管理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3责任与奖惩
不定期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7.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科技大学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在校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外籍专家、留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对象和范围
本预案所称外籍专家是指在我校从事长期、短期教学或科研工作,以及来我校进行参观访问的外籍人士;外国留学生是指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访学或进修的长短期外籍学生。本预案适用于外籍专家、留学生在我校工作、学习期间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学生在我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参照适用本预案。
1.3重点防范范围
本预案所称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是指:与我校外籍专家、留学生有关的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1)外籍专家、留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外籍专家、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3)外国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
(4)外籍专家、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5)外籍专家、留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6)外籍专家、留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7)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突发事件;
(8)与外籍专家、留学生相关的重大政治、经济和宗教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我校外籍专家、留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外事归口管理原则和协作处理原则。学校涉外突发事件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各成员单位之间协作处理。
(3)属地管理原则。即由事发地主管部门为主进行处理。
(4)逐级报告原则。发生外籍专家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外国专家局、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市外事管理部门、省外事管理部门逐级报告;发生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市外事管理部门、省外事管理部门逐级报告。
(5)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2.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1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国际交流合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党委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保卫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2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组织实施;
(2)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3)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
(1)当发生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工作小组,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2)工作小组及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将情况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校医院要立即派出医务人员抵达现场展开医疗救护活动。
(3)工作小组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必要时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查工作,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果严重的,工作小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通知外籍专家、留学生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家属,做好家属来校的接待工作。
(5)如发生与外籍专家、留学生相关的重大政治、经济、宗教事件,工作小组应尽快采取控制措施,掌握第一手情况,并立即将情况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小组立即对事件展开调查,并逐级上报,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协调和配合外专、外交、公安、安全、教育、宗教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4.保障措施
4.1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高度重视外籍专家、留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安全、健康、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外籍专家、留学生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有关突发事件的防范条款,并严格执行。
4.2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活动。要积极向外籍专家、留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宣传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外籍专家、留学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4.3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工作小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外籍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工作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办公电话和应急联系方式,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
4.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于出色完成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在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或在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成绩,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并且实施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涉外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获悉涉外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发生不按规定报告和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对于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视其情节和危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预案管理与更新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将根据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6.附则
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科技大学外籍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山科大外字〔2013〕9号)、《山东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山科大外字〔2013〕4号)同时废止。
山东科技大学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处置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和《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1.3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决策科学,协调有度,行动果断,保障有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处置工作:
(1)爆炸恐怖袭击;
(2)枪击恐怖袭击;
(3)生物恐怖袭击;
(4)化学恐怖袭击;
(5)网络恐怖袭击;
(6)核与辐射恐怖袭击;
(7)劫持绑架人质;
(8)破坏公用设施。
1.5风险评估
以下区域或场所易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应作为重点防范目标:
(1)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教学楼、办公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档案馆、体育场(馆)、监控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广播站、电视台、供电(水)设备等;
(2)涉及国家机密的国家、行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
(3)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其他危险性物品的场所。
2.组织指挥机制
2.1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2.1.1应急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1.2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4)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应急行动组
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快速反应、协同行动、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4个行动组。
2.2.1快速反应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组长: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反恐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巡逻、门卫管理、社会面控制;加强值班备勤,保持技防设施的良好状态;负责各部门各渠道的信息汇总;负责人员密集区、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负责与驻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和信息沟通;组建快速反应队伍,并按预案做好演练,承担现场处置任务。恐怖袭击发生时,负责现场控制和报告,协助公安人员开展工作。
2.2.2协同行动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人,50名学生骨干,有关单位人员
职责:在学生和辅导员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负责学生宿舍各项制度的落实检查;掌控少数民族学生活动及来访人员情况;对重点学生的掌控;加强对学生的反恐教育;负责学生骨干的培训。对外教、留学生的活动情况和交往情况的掌控;收集外教、留学生中的有关信息。恐怖袭击发生时,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快速反应小组保护现场,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2.2.3协调联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组长: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工会、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有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上传下达,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开展工作。加强对网络等媒体信息的收集和网络监控;收集教职工中的信息;对教职工进行反恐教育。检查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制度的落实情况。恐怖袭击发生时,调动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处置;负责车辆调度安排;负责信息收集汇总、音像资料采集、报告材料拟定;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2.4后勤保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相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水源、动力、餐厅等要害部位各个环节的防范检查,制定制度,落实措施;负责仓库、空调线路、楼宇配电间的检查;负责食品、水质的安全检验。加强对校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各建筑管路设计图纸的保管,严防被盗泄密。做好反恐怖袭击所需的物资、备用动力、水源的储备工作;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伍,落实救护措施;做好预案演练。恐怖袭击发生时,组织抢救伤员,启用储备物资和备用动力,保障现场善后处理的顺利进行。
3.运行机制
3.1预防措施
3.1.1加强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反恐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暴力恐怖活动的敏感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打好全民反恐战。
3.1.2收集信息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做好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做好网络、广播等媒体信息的收集与控制。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熟悉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发现可疑的人员、物品、邮件、信息等,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工作小组。
3.1.3突出重点
加强重点人物、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的防范控制,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1.4检查落实
采取部门、单位自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和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反恐怖袭击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
3.1.5加强巡查
严格值班巡逻制度,加强人、车、物进出管理,建立完善校园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技术防范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3.1.6科学研判
建立完善学校防恐工作档案,汇总、分析收集的信息,研究判断学校的防恐形势及演变趋势,掌握反恐主动权。
3.2报警
(1)报警电话:110,学校报警电话:86057110
(2)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先判断自己是否面临危险,如有危险,应做好个人防护,迅速离开危险区域或就地掩蔽。
3.3接警
(1)校110接警员应问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造成的后果等关键信息,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所有信息。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告快速反应组组长和应急工作小组。
(3)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命令各行动组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快速反应组组长立即带队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5)应急工作小组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报告详细情况,请求支援。
3.4现场处置
3.4.1现场控制
(1)快速反应组立即采取有效手段,维持现场秩序,进行外围布控,封锁袭击现场,尽力制止、制服恐怖分子,掌控事态发展,阻止可能发生的连续恐怖袭击活动。
(2)公安、武警到达现场后,快速反应组应听从公安人员的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3.4.2应急疏散
(1)协同行动组迅速查明现场所属单位和涉及的师生,召集有关人员确定疏散方案,组织现场人员紧急撤离危险现场。
(2)疏散组织者要沉着冷静,按计划依次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进行帮助和安抚,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3.4.3防护救护
(1)后勤保障组接到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防护救护队,携带医疗救护设施赶赴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2)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联系医院接纳救助伤员。
(3)现场人员应全力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3.4.4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立即筹集应急物资,按应急工作小组指令及时送达现场。
3.5信息报告
联络协调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信息,拟定报告材料,经应急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5.1事件报告
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时,要随时进行续报。处置结束后,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5.2报告内容
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6应急结束
(1)经公安机关确认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后,应急工作小组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报告。
(2)做好受害人员和现场的善后处理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件的深入调查。
(4)按要求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终报材料。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反恐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
(2)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考核、档案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足量。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安全保卫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应急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演练,使行动组成员熟悉应急工作中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能够做到处惊不乱,有序处置;各行动组应有针对地进行业务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5)严格危险化学品管控,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健全管理档案。
4.2物力保障
(1)后勤保障组应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设施和其他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2)学校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应确保本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畅通和应急指示标识完好有效,为应急疏散创造条件。
(3)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应做好应急紧缺物资的筹集工作。
(4)有关部门应保存好学校平面图、结构图、建筑施工图纸、重点部位分布图、应急疏散路线图等备用。
(5)加强技术防范,提高防范效率。实现重点场所电子监控全覆盖;监控室24小时不间断工作,对值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工作质量;妥善保存监控资料和报警记录,完善技术防范档案。
5.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山东科技大学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工作预案》(校综治字〔2013〕1号)同时废止。
山东科技大学档案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应对和处理档案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快速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做好档案保护,减少档案灾害突发事件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所指档案灾害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档案严重损坏或丢失;
(2)档案馆库房建筑损坏,危及档案安全;
(3)档案工作秩序受到冲击,危及档案安全;
(4)其他涉及档案安全的重大安全事故。
2.组织体系
2.1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档案灾害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档案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档案馆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档案馆、党委学校办公室、宣传部、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1.2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档案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组织档案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档案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4)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各小组工作职责
为有效、迅速应对档案灾害应急事件,设立宣传组、安全信息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组。
2.2.1宣传组
宣传组设在党委宣传部,组长由宣传部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加强信息监督检查,正确处理不良信息;负责校内媒体的日常监控,特别是敏感时期的监控工作。
2.2.2信息安全组
信息安全组设在网络与信息中心,组长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档案馆信息技术室人员、有关部门和单位网络技术人员。
主要职责: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做好档案数据信息抢救与恢复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备份及服务器的抢
修、维护工作;对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处理网络问题,及时排除故障;对兼职档案员做好系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2.2.3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设在保卫处,组长由保卫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有关单位负责安全稳定工作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
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
2.2.4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设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组长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提供应急保管、技术处理等场所,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灾害时期的后勤供给。
3.运行机制
3.1预防
档案馆要加强对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因人为等原因对档案造成危害与损失。
(1)加强档案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常性开展防火、防盗等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2)加强库房安全与防控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及防污染等措施。严格控制库房温度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对档案进行杀毒灭菌处理。档案库房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3)加强库房的技术防范措施。配备双套监控系统,一套红外监控系统,按时撤防、设防,安装自动报警装置,与学校110相连;一套实时监控系统,保证库房监控无死角,数据保存一个月。配置应急电源,对各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4)对档案信息同程备份,对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对保存价值和利用率较高的档案实体,利用光盘、硬盘异质备份;在规定区间设立备份场所,实现重要档案信息异地备份。
(5)对重要档案及涉密档案的整理、查借阅等实行严格管理,使用物理隔绝的计算机打印密级文件目录;涉密案卷、文件严禁上传档案管理系统,在案卷及卷内文件目录上加盖相应密级印章,进行密级标注,单独装盒、单独橱柜存放管理。
3.2预警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到的档案灾害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对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灾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发布预警。
3.2.1预警发布
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3.2.2发布内容和形式
(1)发布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及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2)发布形式: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3应急处置
3.3.1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时,档案馆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将灾害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情况报告档案灾害应急工作小组。
3.3.2应急处置
档案灾害应急工作小组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灾害处置责任主体,组织灾害处置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组织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和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组织人员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档案。档案灾害应急工作小组应按照救灾要求,按既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的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档案转移后,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对灾害事故造成的受损档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特别是对受水淹档案,要及时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状态,避免档案深度受损。
(3)如遇突然断电影响网络运行,系统管理员应立即联系网络与信息中心,查验系统数据库数据备份情况,必要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系统维护。
(4)系统发生故障后,系统管理员应第一时间明确故障原因或及时联系网络与信息中心,排查故障原因,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5)出现网络恶意攻击事件,应紧急切断校园网服务器网络连接,并报告网络与信息中心,以保护重要数据及信息。
3.3.3善后处置
(1)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2)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3.3.4总结评估
档案灾害处置结束后,档案灾害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对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4信息报送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宣传培训与演练
4.1宣传培训
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等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广泛开展档案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4.2演练
档案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每年度的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评估和资料要及时归档。
5.责任与奖惩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档案应急工作中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科技大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学校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外较大程度、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的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积极预防。强化预防、预警工作,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演练。
(3)统一领导。学校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
2.1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1.1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党委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党委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
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1.2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4)督查相关单位制定并演练应急工作方案;
(5)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工作小组下设专家组、疏散组、保卫组、医疗组、宣传组等工作组。
2.2.1专家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长: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党委学校办公室、事发单位负责人
职责: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及时对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协助工作小组科学决策;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救援人员科学施救,包括人员安全、预防措施、环境监测等。
2.2.2疏散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长: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生工作处、工会、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学院、保卫处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校内突发环境污染,先疏散现场师生员工,再转移危险品及设备,制订应急疏散方案,清理紧急疏散通道。根据预案或专家组的指令,组织学生、教职工及家属按照既定路线,及时撤离事故现场。
2.2.4保卫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长: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维持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开辟应急救援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
2.2.5医疗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责:抢救受伤人员,建立与地方医院的绿色通道,外送危重伤员;及时开展校内人员伤亡统计汇总;监测食用水、食品卫生安全;开展心理疏导与援助,消除心理恐慌。
2.2.6宣传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组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网络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印发预防环境污染知识手册,并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救护知识;宣传应急处置措施和规定;及时澄清谣传或误传。
3.运行机制
3.1预防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本部门、单位危险物品、设备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物品进出、使用登记制度,规范危险设备操作程序。
(2)要定期开展危险物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操作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2应急处置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3.2.1校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小组组长迅速赶往事故发生现场,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1)组织营救遇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
(2)迅速排查环境污染的危险源,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护治安。
(3)针对环境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水污染,封闭导致污染扩大的污水处理站控制阀门,控制污水外排。
(4)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的车辆及物质进出安全通道。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定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6)扩大应急,当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展趋势可能波及危害毗邻地区时,及时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2校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发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2)根据污染源特点,指导师生员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
(3)根据污染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取消室外大型集体活动、停课、转移等措施。
3.3信息报送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及时、准确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4善后处置
(1)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发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变更或解除通知。
(2)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影响、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留存相关资料。
4.监督管理
4.1预案演练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计划、演练评估和相关资料及时存档。
4.2预案管理
(1)本预案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抓好实施。
(2)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3)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济南校区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4.3责任与奖惩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校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学校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对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应急工作中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5.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科技大学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汛期洪水,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把师生员工因洪涝灾害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助措施,不断完善救助手段。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成立防汛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汛应急工作。各工作小组根据防汛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汛期来临前做好防汛准备,重点做好防汛重点部位、重要区域的防范工作,实时监测事态进展,根据需要转移重要设备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蔓延。
(4)全员参与,群防群控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员动员,全员防灾减灾的工作机制。
1.4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饮用水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学生(职工)公寓、各种仓库、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涉密部位及教学科研设备密集区域为防汛重点部位。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汛情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
2.1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1.1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基建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基建处、资产处、党委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科技产业总公司和相关单位
2.1.2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
械准备工作,提高汛期应急救援能力;
(3)汇总、掌握防汛信息和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4)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并组织实施;
(5)督查相关单位防汛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演练等;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防汛救灾意识;
(7)完成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建立由学校防汛抢险队、学院防汛抢险队、学生防汛抢险队、学校防汛救护队、后勤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全面负责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2.1校防汛抢险队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2.1.1组成人员
队长:基建处、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副队长: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科技产业总公司、工会负责人
成员:由基建处、党委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科技产业总公司、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50人组成,必要时可补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2.2.1.2工作职责
(1)排除险情,搜救遇险人员和失踪人员,救护受伤人员;
(2)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防汛安全工作;
(3)抢救学校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4)执行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2.2.2学院防汛抢险队人员组成及职责
2.2.2.1组成人员
学院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每队不少于10人,队长由各学院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2.2.2.2工作职责
(1)学院防汛抢险队落实和执行各学院辖区内防汛抢险应急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2)执行学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安排的任务,参加学校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2.2.3学生防汛抢险队人员组成及职责
2.2.3.1组成人员
队长:学生处主要负责人
副队长:团委主要负责人
成员:每学院选出学生50人组成
2.2.3.2工作职责
(1)学生防汛抢险队落实和执行学生生活区内防汛应急的
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2)执行学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安排的任务,参加学校防汛应急抢险工作。
2.2.4学校防汛救护队人员组成及职责
2.2.4.1组成人员
队长: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人
副队长:校医院主要负责人
成员:校医院医护人员10人组成
2.2.4.2工作职责
(1)在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及安置工作;
(2)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3)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4)巡查校园,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5)执行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2.2.5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2.2.5.1组成人员
组长:资产处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由资产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自行组织
2.2.5.2工作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器械的准备工作;
(2)做好汛期的生活保障工作;
(3)执行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3.运行机制
学校建立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1预防
(1)做好防汛调查、普查工作及防汛知识的宣传工作。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高大树木、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高空及地下),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
(3)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械的准备和储备工作。
3.2预警
按照有关部门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发布防汛预警公告。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应急处置
3.3.1事件报告
发生汛情,防汛应急工作小组作为信息报告责任主体,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3.2工作程序与处置措施
汛期来临时,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汛情发生后,须先期处置,同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抢险队、救护队、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立即赶往现场,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应急处置。
3.4信息发布
防汛信息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4.责任和奖惩
(1)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学校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恢复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