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及务工人员: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强化交通文明行为,推进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通知如下:
1.机动车辆要规范停放至艺体楼地下车库和地面划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道路干道。
2.非机动车辆须有序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不得在道路、机动车位及行人通行区域停放,不得在建筑物的消防通道、过道走廊内停放。
即日起,安全管理部将加强车辆停放的检查、巡查,对于教职工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贴单提示、登记备案并反馈部门、单位,年底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于其他人员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贴违停告知单、登记备案,违停累计三次以上车辆将被退出识别系统、限制入校;对于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采取锁车、通报、反馈部门(单位)等措施予以治理。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部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