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关于清理图书馆遗留物品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6-08-30浏览: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营造整洁、安全的阅读环境,我馆将于近期对馆内遗留物品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图书馆各阅览室、自习区、走廊、储物柜等公共区域遗留的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文具、水杯、衣物、电子产品等)。

二、清理时间

2026年8月30日-2026年9月8日

逾期未清理的物品,我馆将按无主物品处理(如捐赠、销毁等),不再另行通知。

四、温馨提示

离馆时请带走个人所有物品,避免遗失。

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证件等)请随身携带,勿存放于公共区域。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济南校区图书馆

                                  202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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