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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9-04-10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启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员工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近年新入职未进行数据采集的教职工。

二、采集内容

采集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个人经历等方面的信息,系统中带红色“*”的栏目为必填项,其中基本信息栏目中“教职工号”、“所在二级单位”要求我校人员必填,“教职工号”为工资号。(提示:将鼠标移至填报项目名称上,系统会自动显示对应填报说明,相关信息请按照提示录入或选择对应内容。)

三、采集流程

1.生成教职工账号

人事处将教职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导入系统,为教职工生成账号。(提示:用户名为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见《教职工用户名册》(附件1),首次登录后必须按要求修改密码。)

2.个人信息录入

教职工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jsgl.sdei.edu.cn:8081),参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附件2)中标注的必填信息进行录入。(提示:先点击“修改”后录入基本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全部录入完成后,要进行“完整性检测”,确保数据完整。)

3.个人信息上报

教职工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导出word文档,打印纸质材料,在每页右下角空白处签名、标注日期后交到所在单位。

4.个人信息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返回给教职工本人修改,最后将整个单位的审核情况生成书面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个人材料一起报送人力资源部(西办公楼319)。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10日-4月17日,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填报并审核信息。

2.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各单位提交书面审核材料和教职工个人材料。

3.2019年4月20日8:00,教师自助子系统关闭,之后个人账号将无法登陆系统。

4.2019年4月22日,人力资源部整理各单位上报材料,报送青岛校区人事处。

联系人:董昕 联系电话:0531-58863186


人力资源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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