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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9年上半年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申报备案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8-12-21浏览:

各系(部):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暂行办法》(山科大人字〔2014〕70号)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4日前将《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本人及所在单位、实践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工作任务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kdjnrlzyb@163.com

: 1.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教学任务,请相关单位认真审核确认,否则不予认定。为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参加校内、校区驻地市区内的社会实践教师,按自愿原则可在晚上及周末时间承担教学任务;参加校区驻地市区外的社会实践教师,按自愿原则可在周末时间承担教学任务。

2.实践锻炼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锻炼工作总结,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鉴定意见表》(详见附件3)交至师资与博士后管理科。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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