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教师岗位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包括辅导员和正在承担学校教学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实验岗位人员),应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工作根据《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手册》(见附件1)进行,具体由各单位组织。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面试除了试讲、答辩外,还可根据需要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
三、面试收费
申请人员面试不收费。
四、时间安排
4月23日—28日,申请人员向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提出面试申请(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专任教师,青岛校区的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泰安校区的向文法系申请,济南校区的向公共课部申请),并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点击“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入口”,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2)。
5月9日,各单位将面试工作方案(含电子版,方案包括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外聘面试专家名单等),报人事处岗位管理科(行政楼604房间)。
5月11日前,学校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5月20日前,各单位按照面试工作方案组织申请人员面试。
五、其他说明
1、符合免于面试条件的申请人员(具体条件见教师资格面试-面试通知公告),也需要登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2、系统将提供某个教学片段和1个课时的教学设计,供面试人员观摩学习。
3、面试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员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表》(见附件1),由各单位保存,待学校收取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另行通知)时,由单位统一提交人事处。
4、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报名操作手册,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网报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沟通。联系人:颜超,电话:860-57132。
共2个相关附件文件:
1、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手册.doc(123904字节)
2、报名操作手册.doc(42496字节)
人事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