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1、考试科目。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3个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方式为机考,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符合《细则》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2、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22日,根据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系统自动编排考场,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为50分钟,科目三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考试地点。青岛职业学院,具体考场待定,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4、补考及时间安排。11月25、26日安排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过在线预约安排。仍有不合格科目的人员,12月底之前可在山东师范大学开设的自助考场在线预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需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且确定本科成绩单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成绩者、博士学位获得者、副高以上职称等符合免试条件人员也需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免试科目,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的考生须在2017年9月25日至10月7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7年10月8日至9日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人员于10月10日至11日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已经缴费但放弃考试的,费用不退。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0月18日至21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补考人员于10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10月30日至11月2日通过“系统”对本校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人员于11月3日至12日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已经缴费但放弃考试的,费用不退。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1月20日至25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自助考试报名程序
12月底之前开放一次自助考场在线预约功能,考生在线交费、预约考试时间、打印准考证后按时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收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综合》科目考试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可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严肃考风考纪
报考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师表,恪守师德规范的意识,自觉维护学校和个人形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咨询电话:86058139。
人事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