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和《关于对新进教职工实行考察期制度的实施意见》(山科大人字〔2005〕36号)、《山东科技大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山科大人字〔2007〕22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公开招聘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及考核时限
2016年5-9月期间正式报到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的公开招聘人员,均应参加本次考核。
公开招聘人员的考核时限为签订聘用合同时规定的试用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参见《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山科大人字〔2011〕1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科大人字〔2012〕28号)相关规定。
三、考核程序
试用期满考核由新进教职工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考核程序见山科大人字〔2005〕36号。
四、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五、时间安排
1、9月19-24日
各单位组织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对新进教职工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
2、9月25日
各单位汇总《登记表》报校区人力资源部。
3、9月26-30日
人事处汇总考核情况,提交学校审核。行文公布考核结果。
六、有关问题说明
按照山科大人字〔2007〕22号文件中第二十六条第七款规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自考核结果确定之日起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共1个相关附件文件:
1、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doc(41984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