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学校通知和济南校区教师公派出国课程进修相关规定,现就选派2017年度学校公派访问学者和校区教师公派出国课程进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
(一)学校公派访问学者
1、国(境)外访学;
2、国内访学(含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学,详见附件1)。
(二)校区公派课程进修
二、选派条件
(一)学校公派访问学者
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山科大人字〔2016〕32号)“第三章申请条件”所述要求。
(二)校区公派课程进修
1、申请者应为校区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至少在我校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参加TOEFL、IELTS、PETS、WSK、BFT等外语水平考试,达到所需的外语水平。
3、申请进修学习的内容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符合,且为主干课程。
三、选派名额
1、国(境)外访学项目:各系(部)分别限报1人;
2、国内访学项目:各系(部)分别限报1人;
3、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学项目名额单列;
4、校区公派出国课程进修: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原则上各系(部)分别推荐不超过2人。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学校公派访学人员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国(境)外访学申请表》(附件2)或《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国内访学申请表》(附件3),申请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访学的人员还需填写《山东省教科院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4);申请校区公派出国课程进修人员填写《济南校区教师出国课程进修申请表》(附件5),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系(部)。申请人系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须提供培养单位为其出具的同意访学相关证明。
2、系(部)审核。所在系(部)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其中: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须经学校组织部门审核),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师访学申请汇总表》(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6月1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skdjnrlzyb@163.com。
五、其他
访学人员的资助及待遇、管理考核等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山科大人字〔2016〕32号)执行。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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