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09-02浏览:

 

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规范课程补考、管理,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山科大教字[2017]12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山科大教字[2006]6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2017级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2018-2019级不包括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不包含非独立课内实验)。

二、补考对象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参加正常考试考核不合格学生

2.未参加正常考试,但已办理缓考手续者

3.参加课程重修考试考核不合格、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作弊或因旷课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本次补考,按照有关规定应进行重修,若擅自参加,成绩无效。

三、考试时间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合格课程补考考试工作暂安排在9月12日、13日(第2周周六、周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体育》课程补考安排在915日(第3周周二)课外活动时间,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于下午4:10到操场报到。

四、考试组织

1.2019-2020学年第学期开设的必修考试课程2017级系定选修考试课程,由教学科研部统一组织安排

2.考查课(包括必修和2017级系定选修)补考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安排,跨系、部的课程,由学生所在系统计上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研部负责协调。

3.补考方式应与上学期考核时采用的考核方式一致;补考试卷采用备用试卷,没有备用试卷的应重新命题。

4.学生需及时登陆强智教务系统,在“已报课程列表”中查询可以补考的课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若有问题,可在9月8日前反馈给教学科研部教务科

五、成绩记载与录入

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山科大教字【2017】13号)规定,补考合格的学生,成绩以实际成绩记载,在学业成绩表中进行标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应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及时通知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做好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补考,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补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补考机会,后果自负

2.补考的成绩任课教师请于考试结束3日后通过强智教务系统提交。

3.补考的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证件丢失者须由所在系团委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系公章的证明,公章需压在照片上),两证缺一不可

4.学生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考试,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指定座次就坐,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七、考试安排有关事项咨询

学科研部教务科电话:  58863200  

财经系教务办公室电话: 58863370

电气信息系办公室电话: 58863670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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