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0-09-04浏览:

各系部、各学生班级: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确保重修过程规范有序,提高重修效果与教学质量,现将济南校区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修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对象:所有在校本科生。

(二)重修课程: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外教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

(三)重修选课时间:9月4日-9月25日

(四)报名方式

本学期重修选课通过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办理课程重修替代

因目前我校区在校学生学习涉及2017版、2018版、2019版和2020版共四个版本的培养方案,根据学分制实施要求,需要对部分课程做替代对应后才能在强智系统中进行重修选课。

1.课程重修替代原则

(1)课程性质一致性原则(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属性”)。因培养方案修订,新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的课程性质变化,又无其他替代课程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替代。比如各专业专业导论课程,现在的限定选修课可以替换原来的必修课。

(2)课程学分一致性原则。新培养方案开设的同等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课程;新开设的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低学分课程;新开设的低学分课程是否可以替代原高学分课程,需要由开课系部认定,教学科研部审核。

(3)因课程分级产生的课程替换情况。优先选择其他专业相同等级相同学分课程;若该课程在新培养方案中全都降学分,按照最接近的学分选课。该部分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等。

2.办理流程 

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系提出重修申请,系部负责确定替代课程,教学副主任最终审核。开课系部与学生所在系不一致时,由学生所在系主动与开课系部协调,开课系部应当积极配合。

3.时间安排

学生所在系应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11: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电话:58863179。

(六)学习方式及考试

学生报名重修课程成功后,学校将不再单独组班重修,报名学生须及时联系任课教师上课,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习活动和结课考试。若重修课程与非重修课程上课冲突,学生须持班级课程表向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请假或根据自己的修课情况申请免听,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4)。未办理免听手续的学生,任课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考勤。

二、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补修报名与考试

(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延长修业年限后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根据本学期低年级所开设的课程申请补修。已经修读且合格的课程,不得再次报名。

(二)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报所在系教务员处。报名时须注意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别、拟听课班级等项目不可漏填,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三)考试:选课学生必须跟随听课班级学习并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四)报名时间:9月9日(第2周周三)下午5点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学生课程补修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系教务员处。

9月10日-12日各系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于9月12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送至教学科研部教务科。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和汇总,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将进行清理和注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程重修是影响教风学风的重要方面,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本次重修工作。

(二)重修选课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组织选课;未进行重修选课,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8863200

                                 

教学科研部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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