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和教学地点的通知》(教处函字〔2021〕87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2019、2020、2021 级授课时间为下学期 1-19 周,第 20 周为期末集中考试周。
2.2018 级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于下学期第 15 周结束,建议各教学单位从本学期开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具体安排
1.本学期第 08-09 周(10 月 18 日-10 月 29 日),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核对相关教学数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联系人:范明芳,联系电话:58863179;
(2)有需要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应在核对数据阶段在系统中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58863200。
2.本学期第 10-11 周(11 月 1 日-11 月 12 日),编制教学计划阶段:
(1)教学科研部教学科会同开课单位编制通识教育课教学进程,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
(2)11 月 12 日,教务处将终止教学计划编制的系统操作权限。
3.本学期第 12-13 周(11 月 15 日-11 月 26 日),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阶段:
(1)各单位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课程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填报相关信息;
(2)11 月 26 日,教务处将终止教学任务落实的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进入排课阶段。
4.本学期第 14-17 周(11 月 29 日-12 月 26 日),教学地点编排阶段:
(1)11 月 29 日- 12 月 20 日,教学科研部教务科根据前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及合作院校需求进行所有课程理论部分的编排;
(2)12 月 21 日,教学科研部教务科放开各单位课程实验部分排课权限进行实验教学地点编排,12 月 24 日完成所有课程的排课工作,放开教师查询权限并调整,12 月 26 日将关闭系统排课权限,之后进入选课阶段。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若疫情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做出调整;
2.各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工作安排上考虑细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科学、合理;
3.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任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 11 月 26 日前将《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人:范明芳,联系电话:58863179。
5.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
1.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2.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学科研部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