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12-28浏览:

各教学单位: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再次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建立假期实验室巡查制度、值班听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爆、防冻、防疫的应急处置方案。

 二、开展全面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在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组织做好实验室整理和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无食物、生活物品,无废弃物堆积。各单位应组织实验室负责人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卫生情况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整改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加强假期运行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工作

 对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确保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指导教师要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科研活动,并对开展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不得出现单人操作高危设备或开展高危实验的情况。开展危险性实验、过夜实验、外单位人员参与的实验,需在实验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必要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安全预案。

 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登记,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内举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做好实验室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实验室环境清洁和通风。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电瓶充电,实验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要有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门窗。

 对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后封闭,张贴封条,钥匙交由专人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加强危险源管理,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实验室内严禁存放过量的化学品,化学品存放应科学分类,规整有序,定期清理。管制化学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丢失、被盗事件。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张贴危废标签,并做好暂存管理工作。气瓶应确保固定,分类存放,远离热源电源,避免暴晒,通风良好,做好使用登记,不使用时及时关闭总阀。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使用前应做好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和维护措施;定期检查、检修、检验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做好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及射线装置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注意加强个人防护。

 各单位应对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辐射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或封存,对有不能断电设备的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机房等重点区域应安排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减少损失,并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确保监控、烟雾报警等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转。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总结,请各单位于33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总结纸质版送至教学科研部(西办公楼2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教学科研部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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