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教学类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1-12-29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学类业绩核算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部分教学类业绩核算工作,需对部分教学类业绩进行统计,现将相关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教学成果 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我校教师以山东科技大学作为完成单位申报并获奖的教学成果。

    (二)教学竞赛 我校教师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得的奖励。

    对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纳入20122020年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和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竞赛均列入统计范围。2021年山东省第八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山东省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第22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首届和第2届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无须统计。

    (三)教材 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主编单位完成且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材要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教学且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教材工作规程》文件要求,不包括教材辅导书、专著等。教材业绩包括优秀教材业绩和出版教材业绩。

    2021年煤炭教育“十四五”规划无须统计。

    (四)教学研究论文 我校教师首位完成且有学校署名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论文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以及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等五个方面。教学研究论文须是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收录(论点摘编除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同一篇文章不能重复申报教育教学类业绩和学科与科研类业绩。

    (五)优秀统考 对在学校组织的统考中所有教学班成绩居前5的任课教师或教学团队。针对2020-2021学年第一和第二学期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

    (六)各学院(系、部)专任教师数量 为做好系(教研室)业绩核算工作,须各教学单位报送专任教师数量,此次统计范围内的专任教师是指主岗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课教师,不含单位管理人员(书记、副书记、辅导员、院办和教科办教师等)和实验教师,统计时间截止至20211231日。

    (七)教学工程业绩分配方案 此次教学工程业绩统计是指2021年三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三个专业所在学院须提交业绩分配方案。

    (八)教练员业绩材料 对我校教师带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业余运动队参加的《山东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山科大发〔20214号)中规定的五类竞赛,符合核算范围的,提供支撑材料。

    二、统计时间界定

    202111日至1231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教学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1)和对应的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文件、结果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

    2.《教学竞赛统计一览表》(附件2)和对应的教学竞赛通知文件、结果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

    3.《教材统计一览表》(附件3)和对应的原教材一本(认定工作完成后退回)。

    4.《教学研究论文统计一览表》(附件4)和对应的论文全文及所在期刊封面、目录和检索证明扫描件的电子版。

    5.《优秀统考统计一览表》(附件5)。

    6.《各学院(系、部)专任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6)。

    7.《教学工程业绩分配方案一览表》(附件7)。

    8.《教练员业绩统计一览表》(附件8)和每项赛事对应支撑材料电子版。

    请各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于202213日上午12:00前将以上八项一览表PDF版(签字盖章)和所有材料电子版发教学科研部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教学科研部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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