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煤炭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21〕3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煤高教字〔2021〕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煤炭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煤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煤炭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不断提升煤炭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按照《2021年煤炭行业高校教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煤炭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大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已经列入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校哲社、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本次教改课题。
4.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附件4),其中各单位基础名额1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所在单位增加1项,针对2020和2021年学校立项建设的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培育项目所在单位增加1项(该项只限于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项目负责人申报)。各单位在限额内推荐,可以不满额推荐。
2.本次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申报总数的60%以上。
3.学校推荐总额29项,其中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总数不超过10项。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4.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四、材料报送及提交
1.《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推荐单位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申报学校意见”栏不填写)。
2.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3.《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请各单位于2月7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房间),附件2、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2021年煤炭行业高校教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2.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3.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4.全国煤炭行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限额
教学科研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