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开展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员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2-02-08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山科大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一届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选拔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选拔推荐1名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统一组织聘任。如果教学单位没有教师满足聘任条件,可从相近学科专业的教学单位中选择推荐;专任教师人数不足60人的教学单位,具有相同学科门类的两个单位应联合推荐1名教学督导员。

二、聘任条件

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详见《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山科大发〔2020〕23号)文件规定的聘任条件。其中,教学督导员一般从退休教师中选聘,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初聘人员可从2019年至2022年退休的教师中选聘;教学督导员每届任期3年,聘任不超过2届。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2月26日前,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将推荐的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的申报表按要求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二)2022年3月4日前,教务处组织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聘任工作,学校发文公布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员名单。

四、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申报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附件2-3的电子版发至skdjnxqjxk@sdust.edu.cn。

(三)获得聘任资格的教学督导员,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0〕23 号)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

未尽事宜,以《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0〕23 号)文件要求和教务处解释为准。

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教学科研部

2022年2月8

附件:

1.关于印发《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山科大发〔2020〕23号)文件

2.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申报表

3.XX学院(系、部)推荐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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