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青年教师助课制度的暂行规定》(教处函字〔2021〕(19号)及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课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
本学期所有参与青年教师助课工作的教师。
2.考核形式及考核材料上报: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考核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请各教学单位将青年教师助课记录本、助课考核书(附件1,教学单位留存)和助课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7月5日前报送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助课考核结果。
联系人:陈言 电话:58863179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