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和教学地点的通知》(教处函字〔2022〕8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21个教学周,2020级、2021级、2022级授课时间为1-20周,第21周为期末考试周。
2.2019级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于下学期第16周结束,建议各教学单位从本学期开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学期第7-8周(10月10日-10月21日),具体工作如下:
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核对相关教学数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58863179;
(二)编排教学计划阶段
本学期第9-10周(10月24日-11月4日),具体工作如下:
1.教学科研部教学科会同开课单位编排通识教育课教学进程,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排本单位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
2.11月4日,学校教务处将关闭教学计划编排的系统操作权限。
(三)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阶段
本学期第11-12周(11月7日-11月18日),具体工作如下:
1.各单位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课程的任课教师教学任务;
2.11月18日,学校教务处将关闭教学任务落实的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进入排课阶段。
(四)教学地点编排阶段
本学期第13-16周(11月21日-12月16日),具体工作如下:
1.11月21日,教学科研部教务科根据前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共课教学地点编排,12月2日通识教育课安排完毕进入专业课编排阶段;
2.12月5日,学校教务处放开各单位排课权限进行专业课教学地点编排,12月14日完成专业课排课工作,放开教师查询权限并调整,12月16日将关闭系统排课权限,之后进入学生选课阶段。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若因疫情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做出调整;
2.各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工作安排上考虑细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科学、合理;
3.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任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11月18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学科研部教务科(西办公楼210室),联系人:魏晓冉,联系电话:58863200。
5.本学期开始,三校区统一进程和排课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