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安排如下:
1.2022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2.正文编写、数据统计、结构格式需严格按照“鲁教高字〔2017〕8号”文件(详见附件2)要求编写,重点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进行总结。
3.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相关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并组织至少3名专家进行论证。
4.11月7日前,各相关单位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专家论证意见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12月5日前,学校将把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公布。
联系人:陈言 电话:58863179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26号)
2.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