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根据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2022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思政课教学改革、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等,具体参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
(二)立项类别。本次立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三类。重大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0.2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0.1万元。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课堂教学改革”主题,以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师教学比赛、课程思政建设、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建设等为抓手,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其他类别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解决高等学校,特别是山东省和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全局战略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人才培养以及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根据立项评审结果和项目主持人意愿,重点项目可转为面上项目立项。
面上项目。主要解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创新性。项目研究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大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立项数量。
本次计划立项125项左右,包括重大项目5项左右、重点项目20项左右、面上项目100项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其中,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50项左右,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项目计划立项30项左右,思政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计划立项5项左右,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专项计划立项5项左右。
各单位申报限额根据专业数、一流专业数、通过认证专业数、专任教师数、承担公共课教学课程等确定(见附件2)。其中,公共课教学相关研究项目(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单位)、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研究项目至少各申报1项。重大项目原则上限推荐1项,不占用单位申报限额。
2021年立项但未被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群星计划”重大、重大子课题和重点项目,今年在不变更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最新要求提交2022年群星计划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并纳入评审,评审成绩符合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项目,予以推荐;评审成绩不符合的,不予推荐,并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项目要有扎实的研究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提出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论证充分、富有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鼓励单位间、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践教学项目或资源。已获学校或其他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属于延续性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本次申报与以往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和不同之处。
(二)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近三学年(2019年9月-2022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或实验),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或等量实验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K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要求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三)申报限制。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项目成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项,参研人员(含项目主持人)不超过10人,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有在研同类项目或未结题项目以及近三年曾有校级及以上项目被取消或撤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四、建设要求
(一)项目作为立项和结题申请依据的所有成果均需为本科教学相关内容,且与项目本身密切相关,其他层次教学成果不能作为立项支撑和结题依据。项目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建设要求
1.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开发类项目。须依托现有仪器设备,开发出符合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适于本科学生开展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项目建成后,须提供实验大纲、操作指南、实验报告等教学文档,且面向全校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
2.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研究类项目。项目须形成研究报告、教学文件、建设实施方案等,按要求具体实施并向全校推广。
3.项目管理。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监督管理。
(三)项目预期成果对论文不作要求,需提供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拟申报省教改项目的,预期成果在校级项目预期成果基础上,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教改论文。项目负责人需分别填写符合省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要求的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四)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结题时允许变更一次。
五、评审推荐
(一)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拟立项的校级“群星计划”项目并在校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二)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
1.学校推荐。学校从立项重大、重点项目和2021年立项未被推荐的重大(重大子课题或重点)项目中择优按照要求推荐申报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教指委推荐。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为更好发挥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请教指委推荐项目。
获教指委推荐的项目,务必于11月11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科,按照教育厅要求进行公示。
3.专项支持项目推荐。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具备申报资格的高校可申报K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学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的K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由教育厅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项目水平、主持人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情况等,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按重点项目管理。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面上项目。
六、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平台申报。各学院(系、部)组织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11: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上传至申报平台、WORD版和相关支撑材料上传至申报平台“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5)。
2.学院(系、部)报送汇总材料。请各单位于11月7日下午3: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至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陈言,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3.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4.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群星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5.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