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关于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及资源应用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和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岗的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
2.每人参与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
3.凡前期有同类项目未按期验收结题或验收不合格者不予申报。近五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相近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属延续性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本次申报与以往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和不同之处。
二、建设目标
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工作以“目标导向,建以致用,引建结合,注重质量;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共建共享,提高实效”为原则,针对目前我校实验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拟将2022年度虚仿实验项目立项分为自主建设项目、应用实践项目两类,分类建设目标如下:
(一)自主建设项目
主要面向现无外部优质资源可选的、确需自主建设或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或对现自有知识产权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进行自主优化升级和功能集成的项目。
建设目标是凝练优质选题,完成项目设计方案,为学校后续配套资源开发建设提供遴选依据,培育体现我校优势特色的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拟立项10项左右,每项资助5000元。
(二)应用实践项目
主要面向对国家级、省级虚仿一流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https://www.ilab-x.com/)及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等已建成的优质虚仿资源的本地化教学应用实践。
建设目标是充分利用现有优质虚仿实验资源,扩大应用受益面和提高教学实践效果,基于虚仿资源的应用培育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推进立体化、开放式、虚实结合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拟立项30项左右,每项资助1000元。
三、建设要求
(一)自主建设项目
1.项目选题应首先查重,不得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重复或相近(可在ilab-X上查询),选题内容及设计要求需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附件1)中的要求,且实验项目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并在本单位虚仿实验资源建设计划范围之内,以便后期建设和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2.项目须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详细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教学应用方案及支撑课程建设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并获取相应软件著作权,形成可交由开发单位建设该项目的详细开发脚本。
(二)应用实践项目
1.项目须在对校内外资源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理念,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等现有虚仿实验资源中选取适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的优质资源,并实际应用于课堂、实验及实践等环节的教学改革和实践,切实发挥资源效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项目须能够确保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至少一轮次教学实践,并形成项目应用的教学方案、实验大纲、操作指南、学生成绩或操作记录等教学文档和过程记录,且使用效果良好。项目须支撑依托的课程参加学校当年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并在建成后持续面向全校开放。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为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过程,本次项目申报需在“山东科技大学智慧实验室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为:http://192.168.109.136。
1.项目负责人平台申报
教师凭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入系统,选择“导航”——“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填写完申请书后推送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院(系、部)实验教学工作分管副院长作为具体审核负责人,负责审核、推荐及推送项目至学校。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申请书(附件2)填报,并将单位盖章后的PDF版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2.二级单位报送汇总材料
各单位根据受理申报情况组织本单位审核、确定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3),每个单位限报2项。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日上午12:00前将《汇总表》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一并报送校区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3.学校评审
学校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课题,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虚仿实验项目建设要点,提高教师参与虚仿资源建设及应用的能力,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线上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附件: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规范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