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

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教育教学类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2-12-28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类业绩核算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需对部分教学类业绩进行统计,现将相关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教学成果 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我校教师以山东科技大学作为完成单位申报并获奖的教学成果。

山东省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无须统计。

(二)教学竞赛 我校教师参加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组织的教学竞赛、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项目》的竞赛项目、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和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竞赛等。

2022年山东省第九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2022年度全国和山东省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山东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比赛、第23届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无须统计。

(三)教材 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第一主编单位完成且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材要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教学且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不包括教材辅导书、专著等。

(四)教学研究论文 我校教师首位完成且有学校署名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论文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以及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等五个方面。教学研究论文须是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收录(论点摘编除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同一篇文章不能重复申报教育教学类业绩和学科与科研类业绩。

(五)优秀统考 对在学校组织的统考中所有教学班成绩居前5的任课教师或教学团队。针对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

(六)各学院(系、部)专任教师数量 为做好系(教研室)业绩核算工作,须各教学单位报送专任教师数量,此次统计范围内的专任教师是指主岗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课教师,不含单位管理人员(书记、副书记、辅导员、院办和教科办教师等)和实验教师,统计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七)教练员业绩材料 对我校教师带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业余运动队参加的《山东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山科大发〔2021〕4号)中规定的五类竞赛,符合核算范围的,提供支撑材料。

二、相关说明

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优秀统考为两个学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教学成果统计一览表》(附件1)和对应的教学成果奖评选通知文件、结果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

2.《教学竞赛统计一览表》(附件2)和对应的教学竞赛通知文件、结果公布文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

3.《教材统计一览表》(附件3)和对应的电子教材或原教材一本(认定工作完成后退回)。

4.《教学研究论文统计一览表》(附件4)和对应的论文全文及所在期刊封面、目录和检索证明扫描件的电子版。

5.《优秀统考统计一览表》(附件5)。

6.《各学院(系、部)专任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6)。

7.《教练员业绩统计一览表》(附件7和每项赛事对应支撑材料电子版。

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于2023年1月10日上午12:00前将以上七项一览表PDF版(签字盖章)和所有材料电子版发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陈言,联系电话:58863179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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