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济南校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经研究,校区决定于第9周至第13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工作和专项检查工作。
常规检查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校区抽查为辅。通过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培养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
专项检查工作以校区检查为主,通过设置检查专题,重点检查各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准备情况、本科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情况、多媒体课件质量提升情况等。
二、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教师备课、课堂授课、教学过程管理、辅导答疑、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任课教师上课,特别是多人上课的,按照授课计划表教学实施情况,各单位重点检查多人上课的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等。各单位在教师教学进度安排、教师指导实践环节课程等教学运行环节和教学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实验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设计、实习、实训环节报告批阅与归档情况;实习环节在校友邦平台上的落实情况;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2.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课堂纪律等,特别是学生学习过程成效。
3.青年教师培养情况,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青年教师助课制度、新聘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具体落实情况,特别是注重青年教师培养过程管理。
4.已获批的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进展、示范、过程管理等情况。“精彩课堂”评选与管理办法落实与实施情况。
5.系(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6.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情况;教师自编出版教材(含教学辅导书)情况、境外教材使用和审核情况,以及自编教材使用效果及教师、学生评价情况。
7.本学期教学任务推进情况;实验教学安排情况,各单位教科办与实验中心的工作协调与教学任务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
8.期中结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情况。试卷命题、审核、接收及送印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制定了详细的考试巡视检查计划等。
9.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情况。
10.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协议签署、协议执行、实施成效等工作开展情况。
11.实验教学运行情况,实验教学任务是否按照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计,是否按要求开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是否按实验课表开展实验教学和指导工作;教学内容是否饱满,有无实验前安全教育、实验讲解、实验示范、过程指导,教师指导时间及指导情况;实验室运行记录记载情况是否完整、规范;教师是否按规定批改实验报告;教学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应用情况,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相应模块使用情况等。
12.获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课程思政培育项目课程和双语(全英文)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实施情况,各单位重点检查任课教师线上线下教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
三、专项检查内容
专题一:审核评估工作准备与开展情况,各类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格式、评阅及存档规范管理情况,教学质量相关文件制度落实情况,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文化氛围建设情况。
专题二:课堂教学改革的推进情况,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的总体情况,课程教学团队和任课教师对学生全过程学业评价考核的教学设计与投入情况,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考核成绩打分合理性等。
专题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情况,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对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评价,本科教学督导员、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评价等。
专题四: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情况,各教学单位根据《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标准与评价管理办法》(教处函字〔2022〕32 号)各教学单位自行开展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检查和评比,并提交较好的5项和较差的5项多媒体课件。
四、相关部门检查内容
1.学团工作部负责检查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学生考风建设等工作;白板笔、粉笔、墨水和板擦等日常教学用品使用情况;负责检查教学楼公共区域环境等工作;负责检修教学楼水、电等设施。
2.校区教学科研部负责各项专项检查,组织校区师生代表和督导员座谈会;做好多媒体设备和直录播平台系统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多媒体设备、直录播平台系统正常使用;实时跟进学校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排的其它检查项目。
五、具体安排
1.第9周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要求,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4月25日前将检查方案电子版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2.第10周至第12周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自查。根据本次期中检查的各项内容,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3.第10、11周,校区教学科研部组织各项专项检查。第12周,分别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员、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4.各教学单位将检查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于5月11日下午5点前,将总结报告(须以正式函文形式)电子版报送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5.第13周,各教学单位向校区汇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教学科研部就本次期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做逐一反馈。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