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和教学地点的通知》(教处函字〔2023〕2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共20个教学周,2020 级、2021 级、2022级授课时间为1-19周;2023级新生入学教育、军事技能授课时间为第2-3周,其它课程授课时间为第4-19周;
2.第20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学期第10-11周(4月24日-5月6日),具体工作如下: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核对相关教学数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58863179;
2.有需要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应在核对数据阶段在系统中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工作,联系人:陈言,联系电话:58863200。
(二)编排教学计划阶段
本学期第12-13周(5月8日-5月19日),具体工作如下:
1.教学科研部教学科会同开课单位编排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实验教学进程,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排本单位各专业课程(含课内实验及独立设课实验)教学进程要切实保证同一专业班级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周学时平衡,除考试周外必须有教学任务;
2.5月19日,教务处将关闭教学执行计划编排的系统操作权限。
(三)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阶段
由于招生计划未定,各专业班级数可能会微调,暂定本学期第14周(5月22日-5月26日),具体工作如下:
1.各单位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含实验课程在内的全部课程的任课老师教学任务;
2.5月26日学校教务处将关闭教学任务落实的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至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进入排课阶段。
(四)教学地点编排阶段
本学期第 15-18 周(5月27日-6月20日),具体工作如下:
1.5月27日-6月9日,教学科研部教务科根据前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课程讲课学时教学地点的编排,6月9日所有课程的讲课学时安排完毕进入课程实验学时的编排阶段;
2.6月10日,校区教学科研部放开各单位排课权限进行课程实验学时(含课内实验及独立设课实验)的编排,6月18日完成所有课程排课工作,放开教师查询权限并调整,6月20日下午18:00将关闭强智系统排课权限。6月21日-6月26日进行与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6月27日开始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需拆班开展实验课的二次排课,7月2日将关闭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实验排课权限。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所有课程落实到人、落实到场所、进系统管理;若疫情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做出调整;
2.各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工作安排上考虑细致,统筹安排做好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实验项目的协调安排,课程教学协调、有序开展,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科学、合理;
3.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任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工作量核定将以教学任务分组等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将任务落实落细;
4.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7月5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人:李金兰,联系电话:58863179。
5.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
1.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2.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