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验设备处《关于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实设处函〔2024〕7 号)文件要求,校区(学院)将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依托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开展的各类教学、科研实验项目。
二、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实验项目所涉及的危险源种类、仪器设备使用、化学品使用、生物安全、电气安全以及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以及实验室其他项目开展时对项目的影响。
三、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本次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需依托学校“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网址为:https://sygl.sdust.edu.cn。
请教学实验项目负责人、承担科研实验的教师,和涉及毕业论文(设计)、学位论文、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含指导学生开展的探索类实验活动)等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凭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选择“导航”—“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实验项目立项管理”—“实验项目申请”,添加实验项目信息,对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自评。
四、相关工作要求
1.现有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尤其是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实验项目须在5月15日前完成项目风险等级自评工作。
2.2024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新调整教学实验项目须在8月14日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
3.后续新增科研实验项目或调整实验内容的科研实验项目须在编制实验方案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新开展创新训练计划、竞赛项目涉及的实验项目须在项目申报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所涉及实验项目在开题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4.本项工作是落实上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关注重点。各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要确保对负责项目进行如实填报并客观评估,确保提交材料的专业性和准确性。项目风险评估通过后,校区(学院)将依据评估结果做好安全教育和准入工作,学校将依据评估结果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金兰 联系电话:0531-58863007。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