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人文社科类成果奖励及教育部人文社科年报统计工作,需对全校2018年度人文社科类成果情况、学术交流情况进行统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时间界定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奖励过的不得申报。
二、成果统计与提交
论文论著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1、论文: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收录、转载的我校教职工完成且具有学校署名的学术论文。不包括:①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②在增刊、论文集等发表但未被收录或转载的;③新闻报道等非学术论文;④篇幅不足一个页面的;⑤一稿多发的论文;⑥在他人作品中被引用和介绍或参展、获奖的文艺作品。
2、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纯编、纯译者及教材、教学参考书、工具书也需统计,但需备注。
3、请严格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要求全面、完整、准确。
三、提交时间及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7日16:00前将各统计表纸质版(盖章)交至科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kdjnkyk@163.com,过期不候。
联系人:黄瑶 58863149
附:1、人文社科类成果情况统计表
2、人文社科类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教科部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