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

关于报送“五项费用”支出预算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3-07-11浏览: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五项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各科研项目组根据下列要求,填报“五项费用支出预算表”。

一、“五项费用”具体内容

1、会议费是指自己主办的会议费用,包括会议发生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场地租赁、材料印刷费等。

2公务接待费用:主要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3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主要指单位用于购置车辆和车辆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方面的支出。不含没有纳入学校资产的车辆发生的汽油费等交通费。

4、出国(境)经费:主要指单位用于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方面的支出。

5、培训费:主要是指职工学习(学历教育等)、短期培训(含参加培训的会议旅费、培训资料等支出)等支出。

二、编报具体要求

1、编制预算时,参照去年的实际支出,结合上半年已经支出的情况,要比上年有所降低。填报公务接待费支出时,含由代管款项支出的招待费,没有收入来源的,一律不准填列。

2编制会议费预算时,要将按各项会议名称及预算金额在备注中分别注明。

3、编制经费类项目时,代管款项和办班经费等支出的五项费用,要按照各项目填报预算支出表。

4编制科研类项目时,纵向科研按照预算进度填报,横向科研按照实际需要,但招待费不能超过学校规定比例;科研负责人有多个项目时,要分项目填报具体五项费用支出。

5、表格下载:http://cw.sdkd.net.cn/news_show.php?id=765

6、报送时间,请务必于712上午下班前报送。预算表单位加盖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费类项目报送至财务部、科研类项目报送至教科部),分管校区领导签字。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财务部

           20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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