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

重要通知:关于财务报销付款采用网银转账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11-10-27浏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山东科技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差旅费、工资、奖金等指定范围内允许使用现金外,其他的经济往来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目前我校已开通建设银行网银,为尽量减少现金支出,所有支付款项将通过网银划转到个人建设银行账户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先每个报销人在网上报销系统中的“网上报销—系统定义—员工报销账户”中增加至少一个建设银行储蓄账号,可以是存折,也可以是银行卡(另外:报销人常用外部单位的账户信息也可以在这里进行维护,在填制申请单的时候只需要选择即可,如常用的宾馆账号、常用的设备维护单位账号)。

二、平时报销款项如需支付现金,在“支付明细”中的“支付方式”项目中选择“0003网银支付”,这时你所维护的上面的银行账户信息就会自动显示出来,如果你维护了多个账户,可以在银行账号那一列中进行选择。然后财务将当天所有需要转账的数据进行汇总,统一发放到个人存折中,财务部将保证款项在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到账,如急需的款项可单独进行转账,即时到账。

三、如果报销款项需要付给报销人以外的职工或个人,可在支付明细中将所有收款人的姓名、账号、金额等信息分多行手工输入上,这样款项会自动打入你所指定的账号中。

四、发放临时工工资、学生勤工助学工资、职工劳务费等,也必须通过网银转账,提交单据时同时将电子版数据在“附件”中提交,点增加行即可提交文件:

五、报销医疗费等非网上报销款项,以及在工会、后勤公司等不实行网上报销的款项,领取现金时也要通过网银划转。

六、如遇特殊情况急需领取现金时,须经财务处处长签字同意,并且领取大额现金(超过5000元以上)必须提前一天报数给出纳人员,否则不予办理。

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1000元以上结算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使用支票或汇款)。因此,在济南市市内购买物品或材料等,若款项超过1000元,请务必先办理借款;若金额不清楚,请确定一个大体的金额借支票,并适当带少于1000元的现金。在外地购置物品,请务必通过银行汇款。

八、本办法自2011111日起执行,有关问题由财务部解释。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财务部

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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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财务报销付款采用网银转账的通知.doc(363008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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