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

关于做好校区(学院)范围内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通知

发布人:时间:2024-04-10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会议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学院)实际情况,即日起集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校区(学院)内各建筑物。

二、排查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搭建谁整改”的原则,全面排查所辖区域内教学楼、学生公寓、校园餐厅、体育场馆、图书馆、校园超市等楼宇占用、改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安装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规范、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进行拆除或改造,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等各类救援通道畅通,包括但不限于:

1.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

2.走廊内乱堆乱放桌椅、杂物,封闭走廊、疏散出口,占用疏散走道,影响应急疏散的;

3.弱电间、电缆井内设置临时休息室、监控室、杂物间的;

4.楼梯间底部设置仓库,储存卫生清洁工具、书籍、纸箱、化学品等易燃、可燃物的;

5.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小于4米的;

6.存在其它消防安全隐患的。

三、整改时限

各部门、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彻查,并于430日前完成整改,校区(学院)将于5月份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2.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对于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校区(学院)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予以处理。对于因不落实整改,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本单位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安全工作机制,避免类似消防安全隐患“反复排查、反复整改”。

联系电话:李敬银 58863119


校区(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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