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我校三地图书管理系统的统一更新,为了切实保证图书的有序循环和充分利用,保持与其他校区借阅规则的一致性,济南校区将于2013年9月1日起严格执行学校图书借阅规定,届时一般图书借阅期学生为3个月(每证允许借5册),职工(每证允许借10册)、研究生(每证允许借10册)为3个月,校外读者为3个月(每证允许借2册)。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借的情况下,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1个月,一般最多可续借一次。详细规则见所附网址网页内容,望各位读者在本学期登陆济南校区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或到图书馆查询本人借阅情况,及时归还超期图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另外,请在济南校区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中完善个人信息,以便系统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你及时续、还图书(短信仅在所借图书到期前两天通知一次)。
特此通知。
附:1、图书借阅规则
2、教职工2013年5月前超期借阅图书统计汇总表
济南校区图书馆
2013-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