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并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山科大教字[2002]32号)、《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含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工作分为单位自评和校区专家组评价两个阶段。
(一)11月15日-11月21日为单位自评阶段,各单位须在11月21日前完成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自评工作,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和自评报告交教科部教学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kbjxk@163.com);
(二)专家组评价阶段,抽查清单将于22日上午发给各单位,各单位须在11月22日下午16:00前将校区抽查评价的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教科部教学科,教科部将组织专家在第十一周进行论文评价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价依据
毕业设计(论文)评价依据为《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方案》的相关要求。
三、报送地点
教学科:西办公楼211房间 电话:58863179 联系人:范明芳 李金兰
望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含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整理,完备有关资料,认真组织自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教 科 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