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过程监控,有效督促保障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补充意见、山东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学籍处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学籍处理的规定和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类型及标准
1.毕业班退学警告
正常学制下,学生到毕业前一学年学分总量(标准同上)达不到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额定学分总量60%的(五年制专业为70%),作退学警告处理。审核标准(见附件)请于9月4日上午下班前报教科部教学科,初审工作由各系进行。
2.学年成绩警告、退学警告
学生2016-2017学年所修学分总量(含重修及提前修课学分,不含校定公选课学分)不足30学分的,作成绩警告处理;不足20学分的,作退学警告处理。初审工作由各系进行。
3.编回原年级
学生所学学分总量(标准同上)达到相应专业年级培养计划规定额定学分总量的50%者,可申请编入三年级学习;达到60%者,可申请编入四年级学习;达到70%者,可申请编入五年级学习。
二、时间安排
学籍处理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请各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初审结论进一步核对,通知到学生,并于9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初审结论(纸质版,系教学副主任签字并加盖系公章)报教科部教务科。复核工作由教科部进行,复核结论由学生本人复核签字,连同学生申请于9月11日前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教科部
2017.9.3
附件:2018届专业额定学分分布表
系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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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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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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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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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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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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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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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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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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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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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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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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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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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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