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高校教师及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鲁语办函〔2018〕38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8年度新入职和转入教师岗位且未取得普通话证书、并拟参加201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应参加本次测试,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二、测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要求,测试采用口语测试的形式,每人约13分钟。测试内容分为四部分(满分100分),包括:读单音节字词(10分),读多音节词语(20分),朗诵短文(30分),命题说话(40分)。 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现代汉语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以上。测试合格者由省语委办统一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报名组织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并严格按照给定格式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见附表)。本次测试收取报名费50元/人,请于10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登记表与报名费交至校语委办(青岛校区行政楼606;泰安校区一号办公楼324室;济南校区西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登记表及照片发送至sdkdszk@163.com,照片比例为宽390*高567像素;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或jpeg格式;建议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每个考生照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未提交电子照片者,不予发证。 四、具体测试日期、测试地点待山东省语委办核准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泽玲 联系电话:86058139 特此通知 校 语 委 办 2018年10月24日 |